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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大院士校长同时发声!12所深圳高校2022年最新招生计划章程发布!全国3012所高校全名单来了,报志愿必看!

深圳梦 2023-01-03
 

2022高考结束后,报考志愿选择一所好大学成了当务之急。

先来看一则关于大学的消息:6月9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以下简称:QS)发布2023QS世界大学排名,这是QS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排名,共有1418所大学上榜。中国内地共有71所大学上榜,上榜数量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

深圳有两所高校入选:南方科技大学世界排名攀升至226位,与去年的排名(275位)相比进步巨大,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第11,比去年的排名再进两位。

深圳大学今年位居世界581至590位的区间,与去年的排名(世界601至650位的区间)相比也是进步明显,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35。跻身中国内地高校前50名的广东高校还有中山大学(13位)、华南理工大学(21位)、暨南大学(44位)。

深圳梦发现,最近深圳这两所大学,同为中科院院士的校长在“卡脖子”问题上同时发声,为深圳新一轮的大学教育注入新的想象。

6月10日,深圳大学举行荔枝节媒体沙龙活动,中国科学院院士,深圳大学校长毛军发首次以新身份与媒体记者见面交流,并就自己4个月以来在深圳大学的调研和感受,以及深圳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进行了畅聊。


2022年2月,中国科学院院士,此前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的毛军发,走马上任成为深圳大学校长 (图片:深圳新闻网)

  

毛军发透露:“深圳大学的目标定位非常清楚,希望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甚至世界标杆大学。”为此,深圳大学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是到2025年,建成高水平重点大学;第二步是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第三步是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的创新型大学。


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学”?毛军发表示,“世界一流大学”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深圳大学来讲,首先是要为“双区”建设做出独特的、不可替代的贡献,“深大是一所地方性大学,要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凡是地方性强的、民族性强的,它才具有国际性。”其次,世界一流大学既要有地方特色,也要符合国际标准。毛军发希望深大能够产生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型重大科学成果,这些成果既包括“从0到1”的基础研究成果,也包括一些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光明日报》主管的教育周刊《教育家》2022年5月刊第4期刊登了题为《秉承创新基因,探索新工科建设的深大路径——专访中国科学院院士、深圳大学校长毛军发》的文章。毛军发认为:当前,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为建设新工科带来了重大机遇。加快建设和发展新工科,培养引领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的人才,成为社会各界需要共同解决的命题。目前,新工科系列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彰显了国家层面对新兴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面对井喷式增长的新型人才需求,高校新工科人才供应体系和办学模式也迎来了一波升级。近年来,新工科成为国内综合性大学,特别是理工科院校重点布局的领域。这从深圳大学的学科布局中可见一斑。


毛军发坦言:“实际上我们国家很多‘卡脖子’技术恰恰是在一些传统的工程技术领域,一些核心技术的突破就卡在材料的性能上,比如一些材料本身有一些缺陷,哪怕提高一个千分点,都是非常艰难的事情,需要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精神,所以科技创新要与工匠精神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把新工科建设好。”


据悉,深圳大学工程科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物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14个学科进入ESI(EssentialScience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前1%,上榜学科数位列广东省内高校第二,其中,深大“工程科学”也是深圳本土高校第一个ESI全球前1‰学科。


6月10日晚上,南科大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薛其坤在南科大会议中心作了《我的学术人生》讲座。

薛其坤作报告


在讲座中,薛其坤围绕自己的求学、科学研究、工作经历等方面作了深情讲述。他以自己从当年贫困山区的穷孩子成长为科学家的经历讲起,讲述了多个富有启迪性的科研故事,与师生们分享了“细节定成败,品味决高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间是效率,努力必收获;科学无国界,学者有祖国”等观点,鼓励青年师生投身科研、坚韧不拔、勇攀高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承担起青年的责任,做一个新时代的奋进者。


薛其坤表示,当今中国科技界已经基本完成对主要通用现代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但最尖端的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并形成若干“卡脖子”问题。未来十五年间,中国必须在若干重大科学问题上取得原创性发现,成为世界的主要科学中心之一;必须造就一系列影响人类文明和进步进程的重大技术,成为世界的主要创新高地之一。


薛其坤强调,决定时代走向的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发明是由少数杰出人才造就,这类杰出人才主要来自少数杰出大学和杰出学科。南科大建设一流大学就是要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他殷切希望青年师生们勇敢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践行“明德求是 日新自强”校训,誓做新时代坚强的奋进者,在为祖国强大、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奋斗征程中谱写人生绚丽的篇章。


据悉,南科大是深圳的首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南科大目前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9个学科分别为:材料科学、化学、物理学、临床医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免疫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其中,化学、材料科学是南科大第一批ESI全球前1%学科,于2018年7月进入该榜单。>>官宣!深圳首所大学进入“双一流”!


据深圳梦梳理,目前深圳有12所高校公布了招生计划、章程:

深圳大学最新官宣2022新增4个专业,在全国招生7210人。

南方科技大学发布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透露,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全部为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另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哈工大(深圳)2022年继续面向广东、陕西等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1375人,计划数与2021年持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发布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23个省(区、市)在高考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湖南及四川7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深圳音乐学院2022新增2个专业,在全国招生40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待教育部批复,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2计划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678名本科学生。


深圳技术大学,2022年增加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中药学4个热门专业,招生专业达30个,在全国招生3400人。前不久,深圳技术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集成电路学院易名为“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同时升格为学校的一级学院,并将在今年9月迎来首批新生。而世界纳米激光及半导体器件领域的领军人之一、白光激光的发明者宁存政教授成为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的首任院长。>>深圳2500亿大棋已布局!引入一位顶尖学者,大湾区第一所集成电路学院来了


与此同时,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发布。


此外,深圳海洋大学传出消息!2022招第一批精英班,约200学生。


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之前发布2022年春季博士生招生简章。这是一所继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技术大学之后,又一所将招收本科学生的深圳高校,将设置生命健康、计算机科学与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工程生物学等六大学院和生物医学工程、脑科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生物医药、合成生物学、先进电子封装材料等六大研究院。预计到2025年,形成涵盖理、工、医、管等门类的学科体系。期待官方的招生计划发布!





深圳12所高校

2022年最新招生计划章程发布


招7210人,覆盖全国!

深圳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公布!


SHENZHEN UNIVERSITY

深圳大学 

自立、自律、自强

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缕晨光

成长于深圳创新创业的澎湃浪潮



学校国标代码:10590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新政策提要




SHENZHEN UNIVERSITY

以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招生总计划拟增加260人


 总计划拟为7210人,较去年增加260人

 招生范围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市(自2021年开始)

最终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新增4个招生专业


 新增1个普通专业:“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基于物流管理(已获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示)升级而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区位优势,打造“数据科学与管理科学交叉融通、智慧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双轮驱动”的专业特色。


 新增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联合欧洲顶级商学院之一的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合作办学


中方专业:

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外方学位:

金融科技(理学学士学位)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理学学士学位)

区块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学学士学位)


■ 符合要求的学生将同时获得深圳大学和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

■ 3个专业的学费均为81500元/生/学年,按学年缴交学费;

■ 未填报中外合作专业组的考生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专业。


招生省份:

2022年,深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在9个省份招生,包括广东、江西、河南、福建、湖北、湖南、重庆、浙江、山东,具体安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新增7个“卓越班/特色实验班”


 新增5个卓越班(共14个在高考招生)

■ 原有9个: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

■ 新增5个:

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告学


 新增2个特色班(共13个在高招生)

■ 食品科学与工程(理工创新实验班):仅在江西省招生

■ 护理学(创新班):仅在广东省招生

护理学(创新班)实行小班教学,将心理学基本知识和技能深入融合于护理学人才培养中,在学科交叉的模式下,致力于培养具备护理创新精神,具有护理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心理治疗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护理人才。


 卓越班、特色实验班大幅扩大招生范围,覆盖省市达30个




政策导读

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SHENZHEN UNIVERSITY

以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录取批次


★ 广东: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外省: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 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列第一批(重点批或本科批)录取。

■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招生计划

总计划拟增加260人


 总计划拟定7210人:

■ 广东省5348人;

■ 外省1549人;

■ 其他类计划313人

★ 增加计划较多的省份(扩招数达到10人以上):

广东、山西、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

增加计划较多的学院(扩招数达到20人以上):

高等研究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人文学院

最终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院校专业组(广东)

分组进一步优化


 专业组数量

■ 普通本科批:物理21个组,历史9个组

■ 地方专项:物理4个组,历史1个组

 特殊录取条件的专业:独立分组

如色盲/色弱不予录取、高考单科成绩有要求、外语语种有要求等专业(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备注)均独立分组。

帮助考生规避因不符合特殊录取要求而被退档的情况。

最终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卓越班”招生

毕业推免率可达30%


■ 毕业推免率可达30%

■ 导师制,小班教学

■ 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 设有直博计划

■ 实行准入与退出并行的动态管理机制

■ 国际交流: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均有资助

■ 奖学金:第一年全额学费奖学金;大二及以上年级申请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学年;二等奖6000元/人/学年;三等奖3000元/人/学年)

(备注:奖学金的具体设置以学校通知为准)

■ 优先推荐名企带薪实习计划等


【设有卓越班的专业】

文史(历史)类

汉语言文学(卓越班)

经济学(卓越班)

广告学(卓越班)-新增

理工(物理)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卓越班)

土木工程(卓越班)

建筑学(卓越班)

心理学(卓越班)

生物医学工程(卓越班)

临床医学(卓越班)

经济学(卓越班)

物理学(卓越班)-新增

化学(卓越班)-新增

生物科学(卓越班)-新增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卓越班)-新增

广告学(卓越班)-新增



“特色实验班”招生

理工创新实验班读研率达80% 


学校设有约30个特色实验班,对学生实行分层分类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招生方式

■ 部分计划置于高考中招生

■ 部分计划通过校内二次选拔招生

 特色实验班列举

理工创新实验班(高等研究院):

实行高水平、小规模、跨学科、研究型、国际化的精英培养模式。毕业生80%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读研,出国留学学生中近90%进入世界排名前50知名高校深造。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突出数学与计算机学科的交叉融合,符合条件者可同时获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和理学(或工学)辅修学士学位。

数理金融实验班(经济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培养“精英化+复合型” 高端人才,符合条件者可同时获经济学(或理学)学士学位和理学(或经济学)辅修学士学位。

国学精英班(人文学院):

依托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三个本科专业和国内最早创办的“国学研究所”而建;专业课程设计打破传统学科界限,以“国学”统摄文、史、哲三大学科,突出“国学经典”修习。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创新班),即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金蝶云特色班(管理学院):

增加以金蝶云管理平台和集团型企业管控平台为核心的特色课程;强化学生的企业实习实践环节;“双师”型教学队伍,由深大专任教师与企业培训讲师联合授课;企业确保一定就业比例,毕业生可优先入职金蝶软件及其合作伙伴企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创新班),即集成电路制造特色班(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由深圳大学半导体制造研究院创院院长、集成电路制造世界级顶尖专家王序进院士倾力打造。致力于培养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集成电路制造专门人才,直接助力于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

<<<更多特色实验班简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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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大类

大类内专业相关度高


★ 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

★ 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均在同一个学院

如计算机类:

■ 出发点:淡化专业,突出分类培养,但“类”的划分又相对明确;

■ 分流时间:大一下学期;

■ 分流依据:综合学生意愿、绩点等情况;

■ 未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不参与专业分流;同一大类下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可优先选择原录取专业。

备注:外省按专业录取,暂不安排大类招生。具体分流规则以学校当年通知为准。



“转专业”机会多


转专业

特色班校内二次选拔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设31个微专业

多种途径助你修读心仪专业

助力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


途径一 | 转专业:未申报毕业前均有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 非卓越班的专业,转出无条件,转入要考核。

■ 转入需参加专业能力笔试和专业能力面试。

笔试多为数学或英语,由转入学院(部)自定。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心理学院、艺术学部、体育学院根据本学院(部)的专业要求另设笔试科目(并非数学/英语科目)。

■ 卓越班转入有绩点要求。

■ 本学年,全校各学院(部)可接受2021级学生转入的名额共计966个(含部分卓越班),平均每个学院(部)的转入名额达40人左右。

■ 往年,转专业成功的人数占申请人数的比例约为40%。


【不能转专业的主要情况】

■ 按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其他类录取的学生不能跨类互转;

■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 2022级护理学、护理学(创新班)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 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及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目前,高等研究院、金融科技学院没有转入名额。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有校内二次选拔名额。


途径二 | 约30个特色实验班:供校内二次选拔

详见本推文特色实验班介绍板块。


★ 途径三 |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 学校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制度,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跨院系自由选课。


★ 途径四 | 选择“微专业”学习

微专业(31个):

■ 适应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

■ 面向社会行业需求,培养紧缺高层次专门人才;

■ 与政府、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深入合作。

微专业列举:

■ 5G智能通信

■ 基于鸿蒙系统的创新应用开发

■ 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及应用

■ 人工智能+

■ 精算学

■ 低碳城市与可持续建筑

■ 国际新闻与外事英语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入校后,随着对专业理解的加深,学生有较多机会可以选择进入自己心仪的专业进行学习。



“专业录取”规则提要

个性化设置


★ 普通类“不退档”的情况

■ 广东省:普通物理/历史类,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符合录取规定,不退档

■ 外省:实行按“专业”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进档即为录取,不退档

■ 外省:实行按“院校专业组”投档以及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普通文理(历史/物理)类,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符合录取规定,不退档。


调剂范围

■ 新高考改革省份

1.按“院校专业组”投档:调剂范围为考生所进档的院校专业组内;

2.按“专业”投档:不存在调剂问题。

■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

按“院校”投档:调剂范围为在该省招生的相同院校代码、相同科类专业范围内。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护理学、护理学(创新班)专业,不填报不会被调剂进入此类专业。


★ 无“级差”

深大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普通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志愿优先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含招考方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单科分数”要求

因培养方案的需要,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创新实验班)、物理学(理工创新实验班)、化学(理工创新实验班)、生物科学(理工创新实验班)及食品科学与工程(理工创新实验班)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5分,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


 “单独划线”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出档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分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未达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


温馨提示

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SHENZHEN UNIVERSITY

相关规定以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平行志愿同一批次一次性投档

专业“服从调剂”很重要


 平行志愿同一批次一次性投档。如考生被退档,原则上只能参加征集志愿(该批次投档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参加征集志愿)或进入下一个批次,参加下一个批次的投档录取。如,从本科批被退档的考生,只能参加本科批的征集志愿,或者进入专科批投档录取。

★ 填写专业服从,能够较为有效地规避退档风险。“服从调剂”并不影响专业录取,仅在所填专业录取不上的情况下,再看是否“服从调剂”。“服从调剂”能够帮助考生尽可能规避退档问题。



如何尽量争取

被深大录取的机会


 建议:将深大放在第一个填报

以保证,在考生多个院校/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可以优先检索深大的志愿。


 建议:适当填报多个深大专业组

新高考改革省份,结合考生本人兴趣、成绩等,按“梯度”选择多个深大专业组进行填报(按“专业”投档的省份,选择多个深大专业),以争取更多投档进深大的机会。


 建议:专业志愿填满

结合考生本人兴趣、成绩等,按“梯度”将专业志愿填满,把握主动选择专业的机会。


 建议:专业“服从调剂”

“服从调剂”能够帮助考生尽可能规避退档问题。深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文理(历史/物理)类考生,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符合录取规定,不退档。



招生计划表


招生计划为待审核版,最终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全国计划总表






广东省(含分组、选考科目)





本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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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项



外省(非高考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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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3+3高考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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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3+1+2高考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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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录取统计





广东省






本科批-物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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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历史类



地方专项 



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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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全部为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另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按物理学大类录取,学生入学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在上海仅举行面试),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进入面试的考生取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的资格,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占25%、面试占5%;上海面试占30%;浙江机试占22%,面试占5%,综合素质评价占3%),高中学业成绩占10%(3%为综合素质评价、7%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浙江的高中学业成绩均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不含各类政策加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仅限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专业要求,且综合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专业限制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奖助学金政策:(一)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新生奖学金。(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010500/88010507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箱:zsb@sustech.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sustech.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ustech.edu.cn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程莉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22年夏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内容来源: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发布

计划招生1375人


2022年哈工大(深圳)继续面向广东、陕西等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1375人,计划数与2021年持平。
今年新增机器人工程专业,属于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机械工程”,同时也是 A+学科,喜欢机器人方向的同学,欢迎报考哈工大(深圳)机械类。
智能强基班是学校2021年推出的特色班,重点培养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核心领域国际领军人才。主要面向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机械类、数学类五个专业(类)招收学生。

哈工大(深圳)招生规模


哈工大(深圳)招生专业及科目要求


哈工大(深圳)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方式如下


01

小程序查询


02

电脑端查询


打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

点击头图标题或信息公开栏“招生计划”即可查看



(内容来源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招生办)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称: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证书,同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广西23个省(区、市)在高考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湖南及四川7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各学院设立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由电子信息工程更名)、材料科学与工程(新增)。

(三)人文社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六)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七)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新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新增)。


第十七条  专业招生方案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试验班大类招生,仅设三个试验班大类。

1. 经济管理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2. 人文科学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人文社科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3. 理科试验班:本试验班为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含临床医学专业)及金融工程专业联合招生。学生在大一报到后选课前充分了解各学院及专业优势,再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定所属学院(有意向就读金融工程或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需直接选定)。非金融工程或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在所属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专业(招考方向)招生,具体方案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其他招生类型

(一)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详见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三)音乐类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历史类、物理类、综合改革类)分别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二本合并省市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院校投档的省(区、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辽宁、河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及重庆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详见学校《2022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427 3500

传真:(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

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

https://www.cuhk.edu.cn

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s.cuhk.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755)8427 3686

电子邮箱:

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授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2年音乐类

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音乐学院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大学。学校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学术体系,以书院制、国际化、通识教育及中英文双语教学为特色,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即深圳音乐学院(筹)](以下简称“音乐学院”)是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定位是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音乐学院以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国际化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秉承大学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标准和教学模式,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

     音乐学院面向全球招聘师资,2021年4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宣布聘任世界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为音乐学院首任院长,现已组建一支由徐惟聆、张立萍、石倚洁、朱慧玲以及袁芳等顶尖艺术家组成的师资团队。音乐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音乐学院拟在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招收音乐类本科生,招生专业及计划等如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待教育部批复,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各省份对应专业科类或选考科目情况如下:

(一)文理分科省份:四川省音乐类计划不分文理;

(二)3+1+2高考改革省份:辽宁省仅投放历史类计划,再选科目不限。湖南省、广东省不区分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三)3+3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北京市生源:北京市无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考。具体详见附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音乐类专业本科招生校考细则》;

(三)非北京市生源:广东省、上海市、四川省、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无须参加校考。其中,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所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相对应的器种 [例如:报考音乐表演(钢琴)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钢琴];

(四)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五)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设美声唱法,不建议非美声唱法的考生报考。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同层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市):北京市、湖南省

1.北京市: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不同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小提琴、音乐表演-中提琴)分别排队,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2.湖南省: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不区分首选科目,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三)实行平行志愿省(市):广东省、上海市、四川省、辽宁省、山东省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其中,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所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相对应的器种],各专业(招考方向)依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五、入学规则


(一)音乐学院将继续加强入学后对音乐类录取新生的政治、专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二)学生入学后,除钢琴、低音提琴和打击乐器外,其他乐器需自备;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类本科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监部门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相关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人需通过电子邮件(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

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招生咨询信息:

招生办热线:(0755)8427 3500

招生办传真:(0755)8427 3690

招生办咨询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音乐学院热线:(0755)2351 6266

音乐学院咨询邮箱:

mus_admission@cuhk.edu.cn

音乐学院网址:

http://music.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八、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简章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附件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2年音乐类专业本科招生校考细则

(仅适用于北京市生源)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北京考生在2022年2月28日17点前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官网“音乐学院招生系统”网址:

https://ugapply.cuhk.edu.cn/music(请使用PC端进行操作)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音乐学院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材料上传:网上报名时,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中学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获奖证书(选填)等。

音乐学院资料审核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无须邮寄纸质材料。必要时,音乐学院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获得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费:音乐学院收取报名费200元/生。考试不另行收费。报名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报名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注:所有专业(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二、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音乐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于2022年3月4日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所留个人邮箱查收校考考试资格通知(发件邮箱为:mus_admission@cuhk.edu.cn)。后续校考准考证、考试结果、合格证等都将通过邮件告知,请考生定期查看个人邮箱;

(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5日,地点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园,具体考试安排见邮件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及复试,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现场考试,音乐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以音乐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校考合格证发放

(一)音乐学院按不同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小提琴、音乐表演-中提琴)分别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音乐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总体情况发放校考合格证,人数不超过各招考方向计划数的4倍;    

(二)专业校考合格名单预计于2022年4月中旬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官网公示,并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备案。



(内容来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邮编:510275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那么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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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中大等你来!

官网:https://admission.sysu.edu.cn/zs01/zs01b/1401229.htm

(来源: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计划招生678人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国立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2016年10月,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2017年学校招收首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招收首批博士研究生,2020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021年学校入选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应用经济学4个学科入选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学校现有9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科11个专业方向、2个博士学科,其中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本科专业先后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首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00名(含4名留学生),其中16名同学获得莫斯科大学“红本”毕业证,中国籍本科毕业生中86%在国(境)内外知名高校升学深造。截至2021年底,赴莫斯科大学留学的30名同学中已有17名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具有外语学科特长与兴趣、创新思维、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2022年学校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共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678名本科学生。

注: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测试人数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呈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发布。建议考生报名时尽量多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以确保最终能够得到招生指标投放。


三、招生专业

▲ 点击查看大图

注:

1.生物科学专业平行招收俄语授课班和英语授课班,又称双学籍班和单学籍班,培养方案均依据莫斯科大学该专业培养标准制定。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需仔细阅读高考报名所在地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双学籍班录取学生注册莫斯科大学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两校学籍,俄语授课,毕业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莫斯科大学及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单学籍班录取学生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英语授课,毕业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历学位证书。

2.俄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非新高考改革省市,文科或理科考生均可报考;经济学专业在非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理科生。

3.关于俄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3+3”高考改革省市不限制选考科目要求,在“3+1+2”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下达为准。


四、报名参加学校测试方式

考生自主申报,步骤如下:

1.网络报名:考生须于2022年3月12日5月20日登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smbu.edu.cn)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2.上传材料清单及要求:

(1)高中学习成绩单。含高中期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近2-3次模考成绩,需按照成绩单模板填写并打印,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在系统上传附件处上传盖章扫描件或照片。

(2)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如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在上传附件处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3)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在上传附件处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特别提示:考生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后,将系统生成的《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打印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系统,完成报名。


五、综合评价选拔程序

1.学校审核考生报名材料,4月12日开始陆续公布通过初审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2.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报名系统在线缴纳审核费(人民币200元/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3.考生缴费确认后,6月中旬(高考后)参加学校测试。

4.考生参加高考后,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填报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学校测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可同时填报。

5.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与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六、学校测试

1. 时间

2022年6月中旬(高考后)

2. 地点:

全国分片区设置考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科目

▲ 点击查看大图

特别注意:

1.双学籍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莫斯科大学两校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符合莫斯科大学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莫斯科大学毕业(含学位)证书。

2.单学籍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3.学生填报专业时请注意,学校测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可兼报。国际经济与贸易及生物科学(英语授课)专业学校测试外语科目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4.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样题将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5.2022年6月下旬,公布学校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如遇疫情影响,学校测试具体安排将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制订后另行通知。



 七、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学校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学校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外语测试成绩×50%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

• 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有效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折算以下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按100分折算,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分折算。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门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按100分折算;学业水平考试仍按照等级计算成绩的,按照上述等级折算方法计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折算成绩总和÷科目数

• 浙江省考生10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含技术) 成绩均须合格(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成绩就高计为技术成绩);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八、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4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人民币1600元/生●学年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

○ 邮编:518172

○ 招生咨询:0755-28323398,28323360

○ 传真:0755-28323398

○ 电子邮箱:admission@smbu.edu.cn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网

https://admission.smbu.edu.cn

○ 微信公众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


十、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资格审核合格,学校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等公示。

3.综合评价录取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组监督。

○ 监督电话:0755-28323059

○ 邮箱:xfsl@smbu.edu.cn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内容来源: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技术大学2022招生计划:面向19个省份招生3400人!百万人“云探秘”深技大

校长寄语



深圳技术大学校长阮双琛代表学校欢迎社会各界关注深技大特别节目。他表示,深圳技术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在“十三五”时期建设的国际化、高水平、引领示范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精算师。


学校现有15个学院,30个专业;环境优美,各类设施与国际接轨,办学条件完备;入选广东省“特色高校提升计划”。阮双琛表示,在深圳技术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将扩大择业范围,增加对世界的认识,加深理解社会文化的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提供基础。他欢迎广大学子选择深圳技术大学,报考深圳技术大学。


2022年新增4个专业,

在19个省份招生3400人



教务部兼招生办主任刘宏伟解读深技大招生政策。2022年,深圳技术大学增加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中药学4个热门专业,招生专业达30个;在面向广东、黑龙江、辽宁、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湖南、贵州、四川15个省份招生的基础上,新增福建、重庆、广西和河北4个省份,招生省份将达到19个,列一本批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本科批次)录取。普通本科计划招生3400人,比去年增加500人,连续三年都保持较高的招生计划增量。


探秘各大学院、体育馆




1

聚焦前沿科技,突出交互式教学

厚植创新创业土壤


校团委副书记尚莹莹介绍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孵化创新创业平台、厚植创新创业土壤、培养新时代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各项举措。截至目前,学校已投资120个学生项目,注册成立18家企业,获省级以上奖励超140个。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院长韩培刚介绍了学院师资队伍,学院80%教师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他还详细解读了学院的专业设置,学院课程聚焦前沿最新科技及尖端技术,按照学生兴趣制定培养方向。实验室里国内最前沿的裸眼3D显示技术令人大开眼界。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梁洁介绍了这一独特的文科学院建设情况,学院采用国际化、跨学科、跨文化的新实践教学模式,师资团队跨文化研究和教学经验丰富。在AI智能语言实验室,观众们“沉浸式体验”了实用性极强的交互式“英语视听说”课堂。


2

产学研深度融合,注重项目实践

为企业输送人才


新成立的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首次亮相,国际纳米激光及半导体器件领域领军学者宁存政担任院长,他从学院成立目的、学院专业设置、学院发展方向、人才培养目标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2022年学院将有2个专业招生,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各行各业输送高层次人才。


创意设计学院副院长李立全介绍学院情况,学院充分发挥深圳“设计之都”资源优势,与比亚迪等大厂展开合作,四年来师生斩获国内外设计奖项100余项。学院极具特色的科技化智能化展厅四维展示学生作品,学院学生大一即可加入实践项目,参与产品设计研发。


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树兰介绍了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学院与华为共建“未来技术学院”,与德国高校合作“伦琴AI班”,定向培养行业产业亟需的专业人才。RoboMaster悍匠战队、无人机协会的现场演示展现了学院竞赛俱乐部的风采。


3

顺应时代发展,面向行业需求

打造交叉型学科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胡俊青介绍了学院情况,专业设置面向健康医疗和环境保护新兴行业发展需求,打造交叉型学科。大型仪器分析测试中心等实验室配备高精尖仪器设备,本科生就能上手。项目课题来自企业,理论结合实际,使学生“学以致用”。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张文伟介绍了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学院超70%教师是高层次专业人才,3D打印特色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40多间,助力高端装备制造人才培养。学院倡导“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毕业生“炙手可热”。


药学院院长贺震旦分享了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学院聚焦病毒检测、疫苗研制、新药研发等专业领域,培养医药行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配备有1万平米实验室,设有众多实验课、实践项目,使学生在实操中找到兴趣



4

开展国际合作,一流实验设备

积极孵化优秀项目


商学院院长霍尔格·哈顿旺以视频介绍的形式向大家讲述了学院“创新、智能、国际、互动”的鲜明特色及发展情况。学院专业课程全英文授课,注重国际交流与校企深度合作。


工程物理学院副院长黄太武从学院师资、科研平台及学科特色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学院重点推进高功率激光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拥有国内一流的先进教学实验室,组建了由多学科人才组成的高水平教学和科研队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罗钦介绍了学院概况,详细讲述了学院围绕新技术融合+智能应用打造实践社团的创新举措。来自赛车工作室、无人超市的学生代表畅谈收获,学院助农直播间、创新创业工坊等为学生提供众多实践机会,积极孵化优秀项目。





体育馆内部场馆使用情况首次对外展示,综合馆中进行的篮球课热火朝天、青春洋溢,拥有室内恒温系统和标准50米泳道的游泳馆等着你来!



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请和我们一起将深圳技术大学建设成为中国应用型大学的“标杆”和“领跑者”。我们将帮助各位同学更加从容应对社会,请选择深圳技术大学!


——深圳技术大学校长 阮双琛




(内容来源:深圳技术大学、党委宣传部、招生办公室、第一现场、南方+)



超全录取规则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重磅发布!


划重点

第五章 第十六——十八条


今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变化如下:

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

其余艺术类专业

均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

暨伯学院取消数学单科分数限制


想了解更多细节?

速速通读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六条 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 录取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批


第九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就读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的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予要求的将同时授予暨南大学和伯明翰大学两校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宣传的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重要!!请详细阅读)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术科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要求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

各专业依据各省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安徽、云南、四川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且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前提下,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术科联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术科联考成绩×2.5×40%。

以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分别认定为A、B、C三类,其中A、B类考生,在达到相应录取条件前提下按照公示名单等额录取;C类考生在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分项目择优录取。在项目指标数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运动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值择优录取。更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八)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具体办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规章制度。

(九)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各省无投档规则,则按照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择优投档。

(十)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经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药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jn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11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709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省外为专科批次或提前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学前教育专业分别与华南师范大学网络工程(职业教育师范)、英语(职业教育师范)、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师范)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华南师范大学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学校2022年四年制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学制四年,专科批次招生。完成三年学习后,成绩优秀的学生再进行一年的学习,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年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报考公务员、职雇员时,学历资格可享受与普通本科相同待遇,在企业就业的参照执行;不愿再续读的学生,考试合格者颁发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如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区、市)及科类,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考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及术科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

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东省外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数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学校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2000〕14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000元/生•学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600元/生•学年、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

传      真:0755-26731216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学校网址:www.szpt.edu.cn

招生网址:zhaosheng.szpt.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秦老师

监督电话:0755-26019758

电子邮箱:jwb@szpt.edu.cn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2年03月28日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来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7第五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邮政编码:518172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及深圳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 600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 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中韩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前1.5年在我校就读,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标准收取,并由永进专门大学驻深办事处代收学籍注册费人民币8000元/生(一次性收取),项目服务与管理费合计人民币12000元/生(分三次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开学时各收取4000元/生);后1.5年在韩国就读,学费18500元/生·学期,住宿费:约人民币3500-4500元/生·学期,保险费:约人民币2000元/生·年。商务英语(深港联合培养项目)专业采取“1+1.5+0.5”的培养模式,第一、二、六学期在我校就读,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标准收取;第三、四、五学期在香港就读,按照港都大专业学院收费标准收取,1.5年学费总计为港币123,060元,按汇率1港币=0.81元人民币计,约为99903元人民币。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参考生活费用为每月港币约10000元(含租房费用),按汇率1港币=0.81元人民币计,约8100元人民币。香港生活费用为估算,仅供参考,香港学费每年会有所调整,以香港方公布学费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传真:0755-89226363电子邮箱:zhaosheng@sziit.edu.cn学院网址:https://www.sziit.edu.cn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edu.cn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投诉。联系人:何老师、徐老师监督电话:0755-89226299,89226297传真:0755-89226297电子邮箱:xxjiwei@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院校代码:12957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感谢您的选择
(内容来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25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9号;邮政编码:5180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未参加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等)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同时开展学分互认培养模式,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为学分互认培养模式,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参加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未参加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等)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 16800-1800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 16800-180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学费16800-18000/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16800-1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学分互认项目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广告艺术设计学费24500元/生·学年;住宿费:学分互认项目专业4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奖学金设置:王屏山奖学金、王屏山奖学金提名奖。学校助学金设置:“王屏山励志成长助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36881398

传    真:0755-36881350

学校网址:http://www.gdx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xa.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李政军

监督电话:0755-33200582 13826557080

传    真:0755-36881350

电子邮箱:7695575@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十年磨一剑,六月试锋芒所有的成功都是有备而来为了梦想向前冲
我们在深圳等你来

(内容来源: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海洋大学有校舍了!

2022招第一批精英班,约200学生


校区选址区位图


5 月 18 日,据深圳商报消息,筹建中的深圳海洋大学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为深圳培养海洋高科技、海洋法律、海洋金融等领域高端人才。


已经建成的坝光生态酒店将作为海洋大学的学生宿舍,因此海洋大学已经有了第一座校舍。由于深圳特别缺海洋方面的高端人才,海洋大学依托南科大、深大打下的基础,今年将招收第一批精英班,大约 200 名学生。


学校目前正在按非常规的办法加快推进建设。


深圳正加快筹建海洋大学,选址深圳坝光片区,拟定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生约 10000 人。


  办学规模  

拟定全日制

在校生约10000人



开展本、硕、博一体化教育,构建完整的办学层次。借鉴国际著名海洋大学的办学经验与规模,考虑深圳海洋产业发展需求,拟定海洋大学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生约10000人。为适应海洋事业与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重心上移的趋势,结合深圳海洋高端人才稀缺的实际情况,学校稳定发展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比例初步拟定约为2:2:1。在筹建阶段,依托南方科技大学等共建单位,从2022年开始培养学生,之后逐步增加学生规模,争取2024年在校生规模达到约800人。

  学科设置  

学科专业设置坚持“小而精”,

重点打造三大特色学科群



坚持“对标前沿、交叉融合、凝练特色、错位发展”,突破传统学科设置,重点发展海洋交叉特色学科,构建“强交叉、大综合”的新型特色学科体系。学科专业设置坚持“小而精”,不追求“大而全”。对接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四梁八柱”即经济产业、科技创新、文化生态、综合管理、全球治理等领域需求,重点打造三大特色学科群。

(4-1)对接深圳海洋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传统大工科向海延伸,创建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等工程技术学科群,培育海洋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4-2)结合我市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和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重大需求,创建海洋+经济、金融、管理、法律、文化以及国际航运等学科群,培育海洋金融、法律服务及高端航运人才
(4-3)对接国家海洋战略、海洋安全需求,开设相关学科,包括军事海洋学、岛礁生态与安全、海洋智能探测等。
具体招生以官方公布为准!


>>中央支持!财政部官宣!对标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深圳又一所大学筹建方案通过!


报志愿必看!全国3012所高校全名单来了











祝高考生们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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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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